第四百一十四章对峙 (第2/2页)
这种群殴打架其实是不值得过多担心生死问题的。
往往越是人多的架,越是打不伤人。
这种群殴摆场,没有人会想着至对方于死地。
都是点到为止。
真正要杀人的情况,往往都是那种四五个人一台车,目的性特别明确,杀完人就走的。
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歌舞厅这边,我总有一种预感,在我们走后,歌舞厅可能会出事。
但我也只能相信胡少卿。
今晚的摆场,我必须要参与,作为大哥参与进去,就算我不动手,也能够激起大家的斗志。
古代皇帝御驾亲征,就是这个道理。
晚上八点,金五带着他的弟兄们来到了我的歌舞厅,我跟他聊了会儿,算是做一个交接。
正常应该是秀才来帮我,刚好今天秀才要跟胡少卿一同赴宴一个领导的饭局,所以换成了金五。
金五的脑瓜不如秀才灵活,但他能成为胡少卿信任的人,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他。
更没有资格不相信他。
毕竟,他是来帮忙的。
晚上十点,我们几十人,六台车,浩浩荡荡的驶入了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自从建成以来,就是阳明区江湖大哥们摆场的擂台。
这个大桥上,沾染过无数江湖人的血。
之所以选择在这个大桥上摆场,原因也很简单。
第一,大桥的另一头通往乡下,在这个汽车稀缺的年代,夜晚几乎没有人会行驶在这条路段上。
第二,汽车方便停靠,空间足够大。
第三,视野宽阔,万一有变故,方便随时上车跑路。
车辆停靠在一旁。
我们的正前方,胖熊带着人已经赶到。
他们开来多少辆车我看不清,因为已经被他们黑压压的人群给遮挡住。
目测来看,初步估计对方的人数在六七十左右。
比我们多一些。
这群人三五成群的唠着嗑,抽着烟,当看到我们这伙人下车后,一个个都摆正了态度,猛吸一口后,将手中的香烟丢弃。
提着手中的家伙,跟随胖熊,朝着我们这边走来。
“李喜东,我他吗的以为是你个软蛋,不敢来了呢!呵呵呵!”
胖熊嘴里叼着根香烟,手中提着一把砍刀。
他的身材如熊,高大健壮,他一个人站在最前方,却给别人一种错觉。
仿佛他一个人就压过了他身后的一群弟兄。
颇有一副立马横刀,一人当关万夫莫开的感觉。
“你都要砸我饭碗了,我能不来吗?我这体格小,经不起你们天天去歌舞厅闹!”
我故意将这句话说的很大声,就是在提醒身后的弟兄们,想要砸我饭碗的人,就是他们!
“砸你们的饭碗怎么了?你的饭碗开业了,孙兴没饭吃了,老子收不上来保护费,老子不该砸吗?
不砸你的饭碗,老子的弟兄吃什么,喝什么呀!”
胖熊丝毫不讲道理的嚷道。
我是正当竞争,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赢取了客流量。
孙兴的歌舞厅太老套,被市场淘汰是早晚的事情!
但这些道理跟胖熊解释不通,跟他也没有解释的必要,只有打这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