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再遇朴国昌 (第2/2页)
他的动作很快,一两秒的功夫就已得手。
这种人群密集,尤其是所有人还在专心做其他事情的地方,最适合小偷下手。
他偷完宝爸的钱包,没有选择离去,而是将目标盯准了另外一位专心看表演的大妈。
“喂,干什么呢?”
熟人见面,当然要打声招呼,我走到朴国昌的背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或许是做贼心虚的本能反应,他撒腿就要跑,被我一把抓住肩膀的地方,制止住他逃跑的步伐。
他猛地回头瞪向我,反手的功夫,将他那把小刀变了出来。
“东哥!”
当他看到我的脸孔时,紧张的表情僵住,随即整个人放松下来。
收起了刀,脸上浮出一抹谄媚的笑容:“原来是我东哥在,险些把你当捕快。”
他的说话方式,还是那种独特的押韵。
听得我是浑身不自在。
“咱俩这算不算冤家路窄呀,每次一个人逛街都能碰见你。”
我用‘冤家’来形容,并不过分,因为我和他初识,是因为他偷盗我的钱财,算是不打不相识。
是‘冤家’也是朋友。
我跟朴国昌很有缘分,我这个人不喜欢一个人逛街,除了陪江凡外,我无聊的时候,会去四海棋牌室,或者去医院陪民叔。
唯独的两次逛街,都巧合地碰到了他。
“不羡冤家不羡仙,离合悲欢若等闲嘛,嘿嘿嘿。”朴国昌再次押韵。
这小子玩押韵已经走火入魔,以至于,为了押韵,已经不说人话,他说的东西,我根本听不懂。
却又觉得很耳熟。
“那叫不羡鸳鸯不羡仙吧?”我想起来了,上学时,语文老师曾说不羡鸳鸯不羡仙。
只不过,被这小子篡改了词。
“差不多,差不多。”朴国昌挠了挠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儿。
“有小偷,我钱包丢了!”
正当朴国昌与我扯皮的时候,被偷钱包的宝爸,察觉到钱包被偷,突然大喊起来。
“走吧,去那边聊。”
我搂住朴国昌的肩膀,朝人群外走去。
我不是警察,更不是救世主,别人丢了钱包与我何干?
即使我知道偷钱包的人是谁,我也不可能出卖朴国昌,帮助一个陌生人。
每一个行业的存在,都有每一个行业的生存方式。
荣道靠偷窃为生,那是人家的生存之路,我改变不了整个社会现状,又何必装出一副大义凛然。
再则说,比起小偷,老千行业又能高尚到哪里去?
我们是靠做局坑钱为生。
小偷偷的东西,至少对失主的总体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我们做局坑人,会让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比起小偷,老千更为罪孽深重。
行业就是这样。
如果社会治安加强,个人防范意识加强,小偷就会减少。
如果赌鬼能从自身上拒赌,收敛贪欲,又怎会输得倾家荡产呢?
我们又不是抢劫犯,不会拿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让他赌。
十赌九诈,不赌为赢。
上了赌桌,染上赌瘾,就算我不赢,也迟早会输给别人,结局是注定的,我自然不会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