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9章 天空与风之王(二合一,求订阅!!!) (第2/2页)
“好一招釜底抽薪。”路明非感慨。
“施耐德教授找副校长要来了游泳课的成绩名单,我的成绩从没跌出过第一。”夏弥挺着胸脯,语气略显自豪地说。
“其实副校长的排名依据好像不全是游泳的技术。”路明非小声嘀咕了两句,他看着夏弥问,“所以这件事师妹你不会从很早之前就开始准备了吧?”
“那倒不是,我泳技还真的蛮厉害的。”夏弥说,“并且我还选修了学院的冬泳课,我的课业老师给我的评价是,天赋拔尖,一学期就能达到职业运动员十年的水准,有了这两项保证,至少我算是进入了施耐德教授的视线,并且入选了他考虑范围的名单。”
“你的思维还真是缜密啊。”路明非称赞道。
“果然,没多久后,执行部传唤了我,理由是执行部要举行一场水下选拔赛,就是为了选拔替代那位学姐的任务人选。”夏弥说,“比赛内容是测试目标在严酷的冰水中的战斗能力以及逃生能力,我优秀的成绩和我让学姐引荐给施耐德教授留下的潜意识影响终于起了作用。”
“所以最后你脱颖而出了?”路明非问。
“何止是脱颖而出,简直是碾压。”夏弥昂着脑袋说,“我的肺活量数据是执行部第一名的三倍,无装备潜水时间是四倍更多,水下逃生考验我完美通关,每一场战斗测试我仅仅用不到两分钟就解决。”
“那师妹你还真是……有本领。”以路明非的吐槽能力都有些找不到形容词了。
“我展现了比一整个团队更强悍的力量,施耐德教授没理由不选我,尽管在他看来我入学时间很短,经验很浅,但最终话语权还是掌握在有能力的人的手上。”夏弥顿了顿,“这一点人类世界和龙类世界没什么两样,只不过龙类的世界有时候更加直接和残酷。”
路明非哑口无言。
“会觉得奇怪么?”夏弥问,“号称大地与山之王的我,为什么会拥有那么强的水下作战能力?”
“我不会问这么蠢的问题。”路明非摇摇头说,“龙王级别的存在,擅长和不擅长哪一类的元素,只是相对于其他同级别地存在而言,不论怎样,龙类对任何元素的掌控力,都要远远强于一般的混血种。”
“就是这么回事。”夏弥点点头承认,“实不相瞒,我最擅长的是力与土元素,其次是风,然后是水,最后是火,但即便最不擅长的火元素,我发挥出来也至少比‘龙血洗礼’以前的事楚子航的‘君焰’更强。”
这就是龙类中顶尖的存在,混血种的能力可以说取决于元素亲和度,一般来说血统越高的人,元素亲和度就越强,拥有的言灵序列号会更高……但龙王已经不是和元素是否亲和的问题了,他们原本就是某种元素的掌控者,或者说某种元素的化身,他们的先天优势相对于混血种来说是碾压式的。
路明非已经完全被夏弥说服了,但他的目光仍然停留在夏弥身上,除了他刚才问的,其实他还有一个不解的点。
“我知道你想问我什么。”夏弥看懂了路明非的眼神,主动对他说,“你想知道,为什么我要这么积极的参与到这次的任务里,关于北极,我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点什么东西?”
“师妹你真是聪明的有点可怕了。”路明非叹了口气。
“我又不会害你,你怕啥。”夏弥翻了个白眼,然后她正色道,“关于北极,我确实从一开始就知道点东西,并且是从很久很久之前,远比卡塞尔学院成立的时间更加久远。”
“北极的秘密和奥丁有关。”路明非不动声色地说。
就连夏弥都没注意到,路明非这一句不再是疑问,而是陈述句。
“嗯,北极圈里其实一直存在一个尼伯龙根。”夏弥点点头说。
路明非和楚子航对视一眼,他们并没有流露出太过诧异的表情。
“你们人类的文明其实有记载过这座尼伯龙根,在神话和传说中,它被称为‘死亡之岛’,或者‘阿瓦隆’,是生之人无法到达之地,传说中的亚瑟王就在那里得到了第二次生命。”夏弥解释说,“这些传说都是有根据的,不论是‘死亡之岛’还是‘阿瓦隆’,它都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独立于现实世界之外,那座尼伯龙根自古以来就存在于北极圈中,它隶属于伟大的天空与风之王。”
果然,他们之前的猜测没错,那座尼伯龙根的主人,一定和奥丁脱不了干系。
“你们应该知道,王座上都是双生子,就像我和芬里厄,诺顿和康斯坦丁,天空与风之王也是双生龙王,你们所说的奥丁只是其中的一位。”夏弥说,“和我还有芬里厄,诺顿还有康斯坦丁的情况不同的是,我们彼此都有吃掉对方的想法,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走到这一步,可天空与风双生子,从一开始就笃定会彼此吞噬。”
“那为什么过去了这么久,他们还没有走到这一步?”路明非问,“因为他们始终没有分出过胜负么?”
“不,是因为他们彼此达成了一个约定。”夏弥摇摇头说。
“约定?”路明非微微皱眉。
“我也不知道约定的具体内容,我只听说过有这么一回事。”夏弥说,“率先完成约定的一方拥有吞噬对方的权利,似乎是奥丁想走的路与另一位不同,所以他离开了北极的尼伯龙根,来到了这座城市。”
“可奥丁似乎已经不在这座城市了。”路明非说。
“对,这也是为什么他让楚叔叔留在这座城市代替他的理由,他从很早之前就开始物色人选。”夏弥点点头说,“因为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里,回到北极,但他又没办法完全放弃这座尼伯龙根,而楚叔叔就是最好的人选。”